GB 6944-2025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危险货物分类体系中首次纳入了“聚合性物质”这一独立子类。这意味着,苯乙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常见单体的运输鉴定,将迎来新的分类判定与管理要求。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易自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的提示函》,易自聚危险化学品与聚合性物质两者概念密切相关。


一、什么是聚合性物质?
聚合性物质(Polymerizing Substances)是指:在不添加稳定剂的情况下,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可能发生强烈放热反应,生成较大分子或形成聚合物的物质。
聚合性物质本质上是含有活性双键或环状结构的单体,其分子结构中存在热力学上不稳定的活性位点。在通常条件下,这些单体依靠阻聚剂或低温维持"亚稳态"。当系统的散热速率小于放热速率时,体系进入自加速状态,温度与反应速率互为正向激励,最终可能达到爆聚——短时间内大量单体同时聚合,体系温度和压力陡升,超出容器的安全承载极限。
二、货物运输分类有,GHS分类没有
在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体系中,Rev.10(2023年)和刚刚发布的Rev.11(2025年9月)均未将聚合性物质作为独立物理危害类别。但在运输分类领域,联合国TDG(《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9修订版首次将聚合性物质纳入第4.1项,中国同步在GB 6944-2025中作出了修订。
体系 | 关注场景 | 核心问题 |
GHS | 生产、储存、使用全生命周期 | 化学品本身的固有危害 |
TDG | 搬运、装车、运输途中 | 关注装在密闭容器里运输过程中的危害 |
在密闭的运输容器中,一旦聚合反应失控,放热导致压力急剧升高,就可能造成容器破裂甚至爆炸——这正是运输安全最需要防范的场景。因此运输分类率先将其纳入了管控范围。
三、分类判定:SAPT是什么?
根据GB 6944-2025第5.4.1.1.4条,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聚合性物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 | 要求 | 说明 |
SAPT | 自加速聚合温度 ≤ 75℃ | 在运输包装里,75℃以下就可能发生聚合 |
反应热 | ≥ 300 J/g | 聚合放出的热量 |
排他性 | 不属于第1~8类 | 不是爆炸品、易燃液体等其他类别 |
什么是SAPT?
SAPT(Self-Accelerating Polymerization Temperature,自加速聚合温度)是这一分类中最核心的指标。它是指:在特定的包装/容器中,物质可能发生自加速聚合反应的最低温度。
低于这个温度时,聚合反应放出的热量能够被容器散热平衡掉,反应不会失控;一旦达到或超过这个温度,放热速率超过散热速率,温度将持续攀升,反应不断加速,直至失控。
SAPT的测定参照《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第28节,一般需要使用绝热量热仪等专业设备进行测试。
四、常见聚合性物质一览
聚合性物质的化学结构特征决定了其聚合倾向。根据活性基团类型,常见的易自聚单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 常见聚合性物质分类列表
类别 | 代表性物质 | CAS号 | 聚合特点 | |
苯乙烯类 | 苯乙烯 | 100-42-5 | 极易自聚,需加TBC阻聚剂 | |
α-甲基苯乙烯 | 98-83-9 | 自聚倾向略低于苯乙烯,但仍需阻聚 | ||
丙烯酸酯类 | 丙烯酸 | 79-10-7 | 自聚倾向高 | |
丙烯酸甲酯 | 96-33-3 | 易自聚,低温储存 | ||
丙烯酸乙酯 | 140-88-5 | 易自聚,低温储存 | ||
丙烯酸丁酯 | 141-32-2 | 易自聚,低温储存 | ||
丙烯酸2-乙基己酯 | 103-11-7 | 易自聚,低温储存 | ||
甲基丙烯酸甲酯(MMA) | 80-62-6 | 常温缓慢自聚,需加阻聚剂 | ||
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 | 106-91-2 | 含环氧基+双键,双重自聚风险 | ||
乙烯酯类 | 醋酸乙烯酯 | 108-05-4 | 需加氢醌阻聚 | |
丙酸乙烯酯 | 105-38-4 | 需加阻聚剂 | ||
丙烯酰胺类 | 丙烯酰胺 | 79-06-1 | 水溶性单体,自聚倾向明显 | |
N-羟甲基丙烯酰胺 | 924-42-5 | 固态,加热易聚合 | ||
二烯烃类 | 丁二烯 | 106-99-0 | 易形成过氧化物引发爆聚 | |
异戊二烯 | 78-79-5 | 易形成过氧化物引发爆聚 | ||
氯丁二烯 | 126-99-8 | 自聚倾向高 | ||
丙烯腈类 | 丙烯腈 | 107-13-1 | 可自聚,需加阻聚剂 | |
乙烯基醚类 | 甲基乙烯基醚 | 107-25-5 | 易聚合,需阻聚剂 | |
乙基乙烯基醚 | 109-92-2 | 易聚合,需阻聚剂 | ||
乙烯基正丁醚 | 111-34-2 | 易聚合,需阻聚剂 | ||
含环氧基单体 | 环氧乙烷 | 75-21-8 | 环氧开环聚合,高温下自聚 | |
环氧丙烷 | 75-56-9 | 环氧开环聚合,高温下自聚 | ||
异氰酸酯类 |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 26471-62-5 | 湿气引发自聚,需氮封干燥储存 | |
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 101-68-8 | 湿气引发自聚,需氮封干燥储存 | ||
N-乙烯基类 | 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 | 88-12-0 | 液体,易自聚,需加阻聚剂 | |
N-乙烯基己内酰胺 | 2235-00-9 | 液体,易自聚,需加阻聚剂 | ||
烯烃类 | 乙烯(高压聚合) | 74-85-1 | 需高压储存,自聚放热 | |
丙烯 | 115-07-1 | 需高压储存,自聚放热 | ||
二乙烯基苯 | 二乙烯基苯(DVB) | 1321-74-0 | MSC Flaminia爆炸案主因 |
(二)需要特别注意
1. 聚合性物质分类是叠加属性
以上物质现有危险分类多为第3类易燃液体、第2类易燃气体等,聚合性物质分类是在此基础上的叠加属性。当它们满足SAPT≤75℃且反应热≥300J/g时,在运输鉴定中需额外按4.1项聚合性物质管理,并选择对应的UN编号。
2. 并非所有易自聚物质都必然纳入4.1项
判定时需同时满足SAPT和反应热两项量化指标。某些物质虽然"容易聚合",但反应热不足300J/g或SAPT高于75℃,则不划入4.1项聚合性物质。但是属于易自聚危险化学品,在日常特别在温度高的夏季,应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
当通过控制温度对物质进行稳定时,需适用《规章范本》7.1.5的规定。当使用化学方法进行稳定
时,提交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和罐柜运输的人应该确保充分的稳定水平,防止包装、中型载货箱和罐柜中的物质在散货的平均温度达到50 ℃时,或在可移动罐柜的情况下达到45 ℃时,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若化学稳定剂在预计的运输期间由于温度较低而可能失效,还应该采用温度控制。在做出这项决定时,应注意的因素包括但并不限于: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和罐体的容积和几何形状,任何绝缘措施的效果,物质在提交运输时的温度,旅途的长短和途中遇到的典型的环境温度条件(应注意季节因素),使用的稳定剂的效果和其他属性,适用的管理规定要求的作业控制(如保护不受热源影响的要求,包括在高于环境温度下运输的其他货物)和所有其他相关因素。
八、企业该做什么?
第一步:排查评估 — 梳理本单位涉及的可能聚合性物质清单,了解每类物质的SAPT和反应热数据
第二步:分类鉴定 — 对未做过聚合性分类鉴定的物质,委托本中心开展SAPT测试和聚合性物质分类判定
第三步:标签和文件更新 — 根据鉴定结果,更新MSDS、运输标签和运输文件
第四步:操作培训 — 对仓储、运输、操作人员开展聚合性物质安全培训,重点讲解阻聚剂管理、温度控制和应急响应
易自聚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1 | 生产、储存易自聚物质的设备、管线上的安全阀前应设置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 查现场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5条要求,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
2 | 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 查现场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9条要求,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
3 |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 查现场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13条要求,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
4 | 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 查现场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7.6条要求,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
5 | 液化烃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 查现场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7.2.18条要求,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
6 | 丙烯腈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选用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如屏蔽泵或磁力泵输送,最大限度的减少其泄漏的可能性。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14项,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选用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如屏蔽泵或磁力泵输送,最大限度的减少其泄漏的可能性。 |
7 | 储存丙烯腈的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商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胺类、溴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应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14项,储存丙烯腈的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商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胺类、溴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应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
8 | 环氧乙烷储罐应设置水冷却喷淋装置,并应有充足的水源提供;尽量使操作温度范围在-10℃~20℃;环氧乙烷储罐外保冷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厚度应根据保冷要求确定,保温外皮不得使用铝皮;储罐的密封垫片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禁止使用石棉、橡胶材料。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15项,环氧乙烷储罐应设置水冷却喷淋装置,并应有充足的水源提供;尽量使操作温度范围在-10℃~20℃;环氧乙烷储罐外保冷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厚度应根据保冷要求确定,保温外皮不得使用铝皮;储罐的密封垫片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禁止使用石棉、橡胶材料。 |
9 | 丙烯酸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避免受热、光照、接触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引发自聚而引起爆炸。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53项,遇热、光、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储存丙烯酸时,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应与氧化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
10 | 苯乙烯储罐应采用氮封系统,并处于投用状态。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24项,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苯乙烯储罐应采用氮封系统。 |
11 | 苯乙烯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 查现场 |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24项,苯乙烯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
12 | 1.丁二烯储罐底部的丁二烯出入口管道应设可远程控制的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应有故障安全保障的措施。 | 查现场 | 《丁二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第8.8.6条,储罐底部的丁二烯出入口管道应设可远程控制的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应有故障安全保障的措施。 |
13 | 1.储存丁二烯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包括控制储存周期、倒罐、降温、添加阻聚剂等。 | 查现场 | 《丁二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第8.8.8条,1.储存丁二烯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包括控制储存周期、倒罐、降温、添加阻聚剂等。 |
14 | 降低丁二烯物料温度。丁二烯储运系统温度不大于27℃,确保冷回流、冷剂、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 | 查现场 | 《丁二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第8.8.9条,降低丁二烯物料温度。丁二烯储运系统温度不大于27℃,确保冷回流、冷剂、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 |
15 | 丁二烯球形储罐应采取以下措施: | 查现场 | 《丁二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第8.8.7条,丁二烯球形储罐应采取以下措施: |
16 | 1.苯乙烯储罐应设计喷淋设施或制冷设施,保证苯乙烯储存温度不高于20℃; | 查现场 | 《苯乙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 |
公司简介&服务能力
广化测评,全称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0年,前身为化学工业部合成材料老化研究所(广州老化所),现隶属于世界500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取得CMA、CNAS资质。在合成材料老化领域拥有60余年的研究和发展历史,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等各级标准和技术规范共 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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